正:「今年,一些示威者使用了一種新的示威形式:苦行。感染力很大,一方面,那是一種宣示,卻不帶攻擊性,合乎和平示威之基本底線;另方面,形式新穎,奪目,能搶佔曝光,有效傳達到訊息,讓人得知示威之存在。進行那活動並不容易,歷時長,要求刻苦忍耐,所以能顯露出示威者的決心和堅毅。我們進行六四悼念,可以考慮也用上此形式。」
詩:「這未免太激進了。我覺得靜坐已經足夠。保衛菜園村時,苦行既是一種形式,同時亦是表達了一種背後的核心信念。示威者深信人本來就是與生存之土地緊密相連的,那連結不應亦不能隨便割斷。苦行時,以赤腳感受地面,用肌膚親吻土地,正正是象徵了那要悍衛的精神。悼念六四,怎會用上這種形式,不倫不類。」
直:「當初苦行無疑是很高明亦貼切的示威方式。可是一種方法一旦被普遍認識後,那用途卻不必局限於原本的那套。正如當年甘地絕食,呼籲印度不同教派停止仇殺時,感染力非凡,因為他本就是印度國民所敬仰和尊重的精神領袖,極多人會因他絕食而不忍、反思。後來的一些示威者絕食抗議,味道、力量與原理已大不相同,可是,仍不失為一種容易讓人理解的舉動,亦可以很有感染力。要悼念六四,苦行有何不可?最重要還是能引起注目。」
菲:「正如直所言,苦行不必限於初時之用途。這次行動的目的,不是要引起同學關注嗎?不是要平反當年民運、追究屠城責任嗎?示威當然要能夠讓人注目,而選擇的舉動也要與追求的事情匹配。六四是一件大事。多少活生生的人被奪去性命,要求平反的訊求何其強烈,絕對配得上苦行這舉動。若是為了一些「芝麻綠豆」的小事絕食,當然會被人嘲笑。可是要求平反六四,為多年來無數被害者申冤,苦行又怎算得是激進呢?」
恩:「我卻認同詩所說的。或者是我心底裡對一些大方向原來沒有共識吧!八九六四是一件慘劇,值得喚起同學關注,我也相信我們的行動很有意義。現今的學生實在應該多關心社會上的事,不要只著眼於狹窄的個人生活圈子。可是,靜坐不是已經能達到同樣的效果嗎?要悼念死者,默哀才是最自然而恰當的形式。假如我們一批同學一同靜坐於操場上,那畫面已足夠震撼這個平靜的校園了。當然,若是悼念之餘,還要追求一些別的,例如當權者下台、政權道歉或賠償等,靜坐以外的行動也不用排除。可是,當初我被邀請加入時,不是說目的只是悼念和鼓勵同學關心嗎?以此而論,苦行是過激的。」
正:「這裡似乎牽連到不止一個問題。或者好像恩所說的,一些東西還未有共識。我覺得悼念和要求平反、乃至詩提到的一些其他訊求,都是緊密相連的。我們怎能悼念死去的人,卻不去追究殺害他的責任呢?這樣做還算是真誠的悼念嗎?假若我們有機會向身邊的同學推廣想法,鼓勵他們了解當年事情,難道我們能劃地為牢嗎?「只要了解事件就好了,不用以行動爭取平反;只要知道國內有冤獄就好了,不用呼喊將他們釋放;只要明白當年是非對錯就好了,不用抗爭以取回公道。」這樣的話能講得出口嗎?不是說知行該合一嗎?假若了解善惡後不努力去申張正義,還為什麼要去了解?難道於政權面前平民就真的要精神分裂?我覺得不苦行是可以的,卻不能說是因為過激。目標只定為引起關注和悼念也沒錯,卻不能說要一定只是這樣、不能有進一步的行動。我其實不懂得行動與主張的分別。提出主張不就是一個行動嗎?」
詩默默聽著,吸了一口氣後說:「我父母不禁止我參加這次行動。我與他們談及六四,他們也會同情當年死傷的學生,可是他們不參加支聯會辦的燭光晚會,因為覺得那是政客別有用心的舉動。我不清楚他們是對是錯。我加入《擊壤》,是因為我想多了解,也認同香港人應該要了解這件大事。可是,現階段,我卻不肯定我想爭取什麼。一定要爭取一些東西嗎?喚起對國家、人權等等的關注其實已經很好。或許你們覺得我不夠堅定、立場太軟。」
眾人中,部份面上現出不以為然之神色。可是,沒有誰立即反唇相駁。
婷想緩和氣氛,心底裡對詩也有著同情。「我欣賞詩的坦誠。要說出心裡的話更需要勇氣。其實假若身邊的同學都能像詩一樣,願意關心和付出,這世界自然會更有希望。我明白不是每位香港學生都已經了解和捉緊事情本質,所以他們對進一步行動有保留是很自然的事。這正正就是我們《擊壤》要成立的原因啊!一旦喚起同學關注,他們日後自能分辨是非,知道自己是否想要進一步的行動。我認同要爭取平反、爭取悼念以外的更多的東西。可是我覺得不妨先將目標定得較窄,集中較基本的層面,讓校內同學先接收到清晰和簡單的訊息,也好讓爭議較少。不用一開始便糾纏於立場的分歧上。」
直:「我同意大家先緊守當初所定的目標。至於行動方面,我覺得苦行卻不算過激。《擊壤》的意思不就是要擊出聲響,叫沉寂的校園醒過來嗎?越強力的姿態才越能得到更大的回響啊。我知道在座的不少都對當年事深感憤慨,既然如此,我們更應將心底裡的呼喊強力的發出來。義憤填膺,卻只是溫和的呼籲一句,叫旁人一同了解一下,這豈不也是精神分裂?」
婷:「這說法未免有點言過其實了。即使我們只是靜坐,也已是校內多年裡罕見的舉動了。我相信發出的訊息是很強的。現在,我們算是進行著一些社會運動了,除了立場、論點等東西外,也要考慮到推行的策略。換句話,是要顧及其他同學的接收程度。校方又會怎看?這都是要注意的。惹起關注當然重要,可是過猶不及。做 show 不一定有毛病。可惜現時很多香港人都被灌輸了一種觀念,認定做 show 就是不好的,是造作和虛假的。好像一旦認定了眼前是一場 show ,則這場 show 背後的主張便可忽略不談了。我當然不認同這種簡化和膚淺的看法。可是,不得不面對這樣的一種社會風氣和文化。因此,不要讓我們所做的被旁人視作做 show。這只會減弱了這次行動的成效。從這個角度看,靜坐會比苦行來得恰當吧。」